熬过一个月的冷静期,昨天去民政部门办离婚,出于对NPD的深刻了解,知道一定会出幺蛾子,果不其然就是没离成。
之前拟好协议NPD不认了:要求我在协议上写明我不得再婚,如再婚,孩子的抚养权自动归他,原因是他无法忍受孩子叫别人爸爸;拒绝离婚后迁孩子的户口;抚养费不让写具体的数字,只说在有单据的情况下可以承担一半
,还有好笑的是,他拒绝每月一次性支付抚养费,要求每天支付;探望权原来写的可以随时探望,但需要提前联系我,协调孩子的时间、尊重孩子的意愿,他也要改成可以随时探望,其他的去掉,因为其他都是废话
因为婚后一直租房住,我现在迫切想要离婚买房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家,他现在就以此为要挟,必须按照他的要求更改协议,否则不配合离婚,让我去起诉。靠起诉拖一拖,我既买不成房,孩子成年他也不需要付任何抚养费了。
所以对于这种人,大家有什么好招治他吗?他现在开饭店,外在人设是很好的,不了解的都会觉得人不错,而我手上有他出轨自拍的床照,多次的家暴报警记录,考虑要不要曝光他